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1.4.8)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8 15:3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评估机构评定,朱余华等12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陈建兵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朱余华

32061119490716****

2

陈国军

32062219690815****

3

陈文秀

32062419330826****

4

宋云兰

32061119300929****

5

葛桂英

32062419341126****

6

谢二郎

32062419431217****

7

沈彐兰

32062419430228****

8

茅万芹

32062419330511****

9

林榕

32060219440620****

10

施国明

32062419470306****

11

黄秀英

32062419301002****

12

汤志高

32062419440615****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1

陈建兵

32062419451102****

2

罗云芹

32062419370922****

3

朱惠明

3206241954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