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智评定公示书(2020.10.15)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5 16: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将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6号)精神,刘海泉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加人员重度失智标准,王秀英等4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智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刘海泉

32060119450402****

2

李根站

32062319440503****

3

吴国英

32062519391022****

符合中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王秀英

32060219360624****

2

钱旭晖

32062419300310****

3

周鹤鸣

32060219400109****

4

周咸仲

320602193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