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智评定公示书(2020.11.24)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2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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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将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6号)精神,姜卫平1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加人员重度失智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0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姜卫平 |
3206241965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