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5.20)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0 14:1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张文英8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单奎如等6位人员符合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5月20日至2020年05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04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张文英

32062419270606****

2

陈会姑娘

32062419260129****

3

成平珍

32062419420713****

4

高荣华

32062419540212****

5

杨占芳

32060219360129****

6

王德才

32060219370310****

7

罗志祥

32061119340325****

8

胡孝德

32062419271105****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1

单奎如

32061119440218****

2

陈汉明

32060219470801****

3

陈文姑娘

32062419281113****

4

陈锦遂

32061119310331****

5

张正亚

32092419731210****

6

姚宏英

320602194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