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重点工作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4-23 15:54 累计次数: 字体:[ ]

1.持续做好南通市惠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南通保)相关工作。

2.推进阶段性减征、费率平移、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等工作。

3.持续做好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五巡查组反馈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

4.制定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

5.持续推进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

6.牵头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计划。

7.牵头完成13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会办件的办理。

8.推进DRG付费改革第三方服务公司招投标。

9.做好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的考核结算工作。

10.开展第二批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信息变更工作。

11.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相关保障工作。

12.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13.做好“清零”专项行动。

14.进一步完善移动稽核平台、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大数据-智能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功能,做好系统间融合稽核,提高稽核效能。

15.继续做好医保市级信息平台、金保信息系统拆分等信息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