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保局关于DRG付费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药品临床应用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7:56 累计次数: 字体:[ ]

政策制定初衷

DRG付费改革过程中,发挥医保支付规范医疗行为的同时,对临床使用医保目录内的创新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付费支持,以鼓励医学创新,保障患者合理就医需求。

药品支持范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含竞价药品),且单个谈判药发生费用大于等于5000元的药品(不包括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 。

纳入我市“双通道”单独支付管理的药品,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总额预算管理。对医疗机构 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费用进行全额补偿。

如何进行支持

对住院期间使用符合支持范围的药品,相关住院病例年终决算按照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折算点数。

项目支持范围

序号

收费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1

310605016

电磁导航支气管内镜定位活检术

2

310702007-e

无导线起搏器安置术

3

310800008-a

双重血浆置换疗法

4

310800020

骨髓移植术

5

310800021

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术

6

320400008

经皮二尖瓣夹闭术

7

330201061

立体定向脑深部电刺激器植入术(DBS)

8

330406-a

飞秒激光辅助下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

9

330801029

经皮导管主动脉瓣植入术

10

330900013

肢体淋巴管-静脉吻合术

11

33-k

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加收

12

331603015

自体皮细胞悬液制备

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以上目录中的医疗服务新技术项目,相关病例年终决算按照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折算点数。新技术项目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耗材支持范围

序号

收费项目编码

材料名称

医保支持标准

1

330406-1

人工晶体

≥4000元

2

31-5

支架

≥12000元

3

32-6

支架

≥40000元

4

310702007-1

起搏器

≥150000元

5

33-40

修补材料

≥14000元

6

330801-2

人工瓣膜

≥40000元

7

330201061-2

神经刺激器

≥190000元

8

3315-1

内固定的材料

≥20000元

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以上目录中的高值医用耗材,且材料费用达到医保支持标准的住院病例,年终决算按照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折算点数。耗材支持的病例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按照专科医院(限骨科专科和眼科专科)不超过该医院年度DRG支付病例总数10%,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不超过5%,其他医疗机构不超过3%的比例确定。

原文链接:南通市医保局关于DRG付费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药品临床应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