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收费有哪些规定?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5-06 16:19 累计次数: 字体:[ ]

问:救护车收费有哪些规定?

答:对符合《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属急救范围地段内(指南通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标准为:起步公里数5公里,起步价40元,超过5公里以上的每公里为4元(单程计费,不含过路过桥费)。

跨越急救范围地段用车或用于接送、转运伤病员的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标准为8元/公里(单程计费,不含过路过桥费)。

符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规定的情形,需实施院前危急重症抢救的,费用为每次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