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单位名称
崇川区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602MB0463793Y
失信行为
违反诊疗规范提供不合理、非必要的医药服务
认定依据
《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苏医保规〔2021〕1号)第四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项
失信严
重程度
一般失信
认定日期
2023年8月26日
公示截止期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