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照护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8-15 09: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徐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照护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断完善照护保险筹资机制的建议

南通市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采用政府补贴、医保统筹基金筹集、个人缴纳、社会捐助“四源合一”的多元化动态筹资机制。制度实施初期,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按照定额方式筹资。为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23年1月开始,将原有的定额筹资方式调整为动态筹资,个人按30元的标准缴费,职工按3%、居民按1.5%的比例分别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筹资总额中划转,财政补助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补助居民医保人群。

南通在全国率先将职工和居民同步纳入参保范围,职工和居民同待遇标准。代表提出解决居民参保对象的筹资缴费问题,也是目前长护险筹资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市长护险制度建立伊始,长护险基金收入与医保基金挂钩,2023年开始,从定额调整到按比例划转,动态增长的筹资机制,更符合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便于今后长护险按单独险种征收时,从职工医保缴费中平移。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研究涉及长护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南通已试点八年多,将结合实践经验,适时提出建议。

二、关于健全照护保险护理服务相关政策体系的建议

南通照护保险制度实施从初期开始,以《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通政发〔2015〕73号)为纲,制定了一系列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照护服务协议等,建立健全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准入、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医保经办机构每年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定点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做相应处理。通过日常稽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将考核结果与照护保险诚信保证金结算挂钩。

三、关于鼓励不同性质、不同功能服务机构发展的建议

民政部门采用多种手段鼓励、促进养老、护理机构发展,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鼓励乡镇卫生院将闲置床位转型为护理型床位。目前,全市共建成专业养老护理院50家。卫健部门积极推进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建设,政策上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在建设经费、床位资助、运营补贴、人员晋升等方面给予公立机构相同政策。

同时,市民政、卫健、医保部门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协作体,推动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全部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医保或长期照护险定点单位,对未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通过签订医疗合作协议,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

四、关于推进照护保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全市已建成养老服务实训基地5个,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员、志愿者、老年人家庭成员的照护培训。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奖补政策方面,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补贴、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制度;按照3万~5万元奖补标准,建立护理岗位大专院校毕业生一次性入职奖励。市民政、医保部门会同总工会、妇联等部门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机制,不断提高社会认同感。

目前,所有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的护理人员均与机构签订护理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由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对其进行日常管理与监督、发放薪酬和福利待遇等。积极推动照护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目前,全市所有照护保险护理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通州区医保局定期评选“最美照护人”,提升护理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在全市首开失能人员家庭照护培训,由专业护理人员指导失能人员家属日常护理知识,既缓解家庭照护人员的服务压力,又提高社会对护理人员的关注度和满意度。

随着国家长期照护师职业标准的出台,下一步,医保、人社等部门将联合南通大学、南通卫校以及省内外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引入专家学者资源,共同成立专业性人才培训中心,推进“长期照护师”等职业认定。以即将建成的南通市长护险产业园为平台,建设集理论教学、专业实训、职业认定等一体化教学教研基地,助推照护保险专业人才队伍的壮大发展。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