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所有国谈药进入医疗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谈判药品落地涉及广大参保患者切身利益,对更好满足临床需求,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连续四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共计363种药品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西药293种,中成药70种,平均降幅50%以上。为切实推动国谈药品落地,打通国谈药落地“最后一公里”,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部门协同,多措并举大力提升国谈药的可及性,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
一、充分调动医院配备国谈药的主动性、积极性
为更好推进国谈药进院,我局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医院配备谈判药的积极性,树立促进谈判药品落地的鲜明导向。一是加强协议管理,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国谈药情况纳入协议内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二是科学设定医保总额,综合考虑新版目录药品增减、结构调整、支付标准变化等因素,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总额做出合理调整,保障患者基本用药需求,对实行双通道单独支付的国谈药品,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管理。三是实行DRG付费的医疗机构使用双通道单独支付国谈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总额预算管理,对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纳入DRG点数法付费范围的单独支付国谈药品按实进行补偿。
二、强化部门协同,夯实定点医疗机构国谈药配备使用责任
一方面,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夯实各定点医疗机构国谈药配备使用的首要责任,明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目录调整后1个月内召开国谈药进院专题药事会,结合临床用药需求,将国谈药纳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应配尽配”。对于未纳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做到“应采尽采”,确保患者用得上、买得到、报得了。国谈药进院使用情况被纳入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未按规定及时召开专题药事会的定点医疗机构,年底国谈药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另一方面,加强监测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国谈药使用、配备以及支付等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估,按月调度,并纳入对各地的督查激励评价;定期分析各地进展以及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各地通报,进一步推动国谈药落地。
三、加强监管,强化国谈药合理、安全、规范使用
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同监管,落实国谈药定点药店存储、配送和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确保双通道国谈药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强对参保患者用药全流程的监管,严密防范和打击双通道国谈药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基金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国谈药落地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国谈药管理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监督举措,进一步做实做细国谈药落地工作,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最后,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