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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医保局健全预警监测机制——为民筑起医保监测“防波堤”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字体:[ ]

  “去年,我在区人民医院住了一次院,医疗费用总共花去7557.77元,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基金报销后,最后我个人现金仅支付了539.8元,报销比例近93%,幸好有医保好政策,真的减轻了我家里的经济负担,很感谢国家医保好政策给我‘医’靠。”日前,居民郁女士告诉记者。2022年,郁女士被诊断出患有脑动脉瘤,她先后在三厂街道中心卫生院、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海门区医保局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知了她的高额医疗费用后,通过预警监测推送至相关部门,2023年5月经民政部门确认其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后由区医保部门及时将她纳入“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切实减轻了她的医疗费用负担。

  近年来,海门区医保局紧扣“保基本、救大病、托底线”的目标要求,把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手,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建立部门沟通机制,推进数据共享,对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人员闭环管理,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践探索中不断积累经验,构建医保防返贫致贫预警防线,筑起医保监测“防波堤”。

  数据筛查规范化,实现精准识别预警。区医保局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对参保高额医疗费用支出患者实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主动筛查。区医保部门将每月筛查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多重保障之后,年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累计仍超过3万元的一般参保群众,将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区乡村振兴局和区民政局进行综合研判,共同做好风险处置。同步下发各区镇排查跟进,通过网格化管理渠道排查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经济状况,筛查是否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形成大数据监测、主动发现救助的工作机制。2023年,区医保局累计推送预警数据6672人,其中,大部分已落实了相应帮扶措施。

  跟踪服务常态化,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区医保局全面梳理医疗救助经办规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受理,简化申请、审核、救助金给付流程,加快实现救助对象省域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覆盖,提高结算效率。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全面对接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受理、分办转办及结果反馈。动员基层干部,依托“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和救助申请委托代办等,及时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区医保局还通过加强基层医疗保障经办队伍建设,统筹医疗保障公共服务需求和服务能力配置,做好相应保障。2023年,区医保局受理申请医疗救助220694人次,医疗救助金额达2557万元。

  医疗救助多样化,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实施困难群众居民医保、照护保险资助,2023年,全区有22698人享受免缴政策。将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降低50%,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还给予不少于60%的救助报销倾斜。同时,通过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基本医保目录外医药费用,实现救助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结报后,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以内。另外,区医保局还支持“江苏医惠保1号”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强产品创新的基础上,在产品定价、赔付条件、保障范围等方面对困难群众适当倾斜,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重特大基本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