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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积极推进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地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6 字体:[ ]

为保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力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持续扩大改革成效,国家组织开展了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采购结果将于11月1日起在我市落地执行。
    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涉及54个品种65个品规药品,药品种类相比前两批大范围增加,不仅包括二甲双胍、缬沙坦、阿莫西林等治疗糖尿病、高血压、抗生素的常用药品,还有阿那曲唑、阿扎胞苷、美金刚等治疗乳腺癌、白血病、帕金森病的药品。
    市局就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全市226家医疗机构需于2020年10月10日—20日登录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通过有效电子印章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做好集采结果落地前的准备工作。我市2954份采购合同已于10月16日全部签订完成。
    根据第三批国家集采相关规定,采购周期内,采购合同每年一签。集采中选药品,以在我省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未中选药品,省医保部门将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指导、梯度调整”的原则,分批次梯度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各地医保部门要做好医保资金预付、结余留用考核等具体执行工作,预付金额不少于采购合同金额的30%。对于合同期内超过约定采购量的需求量,由各地协调相关医疗机构明确预期需求,并结合医疗机构预期需求和此前采购特点,继续给予医保预付;同时负责监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中选药品采购、使用和回款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