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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2日切换上线 15日起暂停全市医保部门业务,19日起暂停刷卡结算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1-15 字体:[ ]

根据安排,我市将于11月22日8时起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顺利完成切换上线工作,我市将自15日18时至22日8时,暂停全市医保部门所有业务办理,暂停使用现有医疗保障信息平台;19日18时起暂停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划卡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暂停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停机切换期间哪些业务会暂停?

据介绍,15日18时至22日8时,将暂停全市所有医保待遇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异地就医备案(居外、转诊、急诊等备案)、门诊规定病种特殊待遇备案、康复医疗备案、门诊慢性病取消备案、特药待遇备案、窗口零星报销、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拨付等;暂停办理全市所有医保参保登记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增减员、退休、退保、退费、补缴、转移等业务;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业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新生儿一件事、查询等业务。

与此同时,所有通过南通市医保信息交流平台、南通市特药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南通医保APP、南通医保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南通医保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医保自助服务一体机等线上及自助渠道办理的医保业务,也将暂停。

自19日18时起,两定医药机构联网结算如药店购药、门诊划卡、住院划卡等都将暂停,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及长期照护保险经办业务也无法办理。

所有业务都将在22日新平台正式启用后,恢复办理。

停机切换期间怎么看病买药?

在全市医保经办业务及划卡暂停期间,参保人员如有门诊就医、药店购药、住院治疗等需要,该怎么办呢?

在本地住院的费用结算方面,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在暂停划卡前,将所有在院病人转为自费登记,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及时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登记及医保结算等业务,医疗机构认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应提醒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暂停划卡期间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自费出院手续,医疗机构暂不做医保结算,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至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结清相关医疗费用。暂停划卡期间,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先通过自费的形式登记入院,待新平台启用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待新平台启用后,在本年度工作日内,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等至市内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核报。参保人员在设有医保服务站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携带相关报销材料至其医保服务站按规定核报。非我市参保人员在我市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以现金结算,按参保地规定核报,具体报销事宜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市医保局也建议慢特病参保患者在暂停划卡前,根据病情治疗需要,到相关医药机构在规定范围内开具足量的慢特病药品,尽可能避免因停机而产生现金垫付的情况;需要做血透的参保人员,在暂停划卡期间由医院先做记账处理,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医院与参保人员结算相关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参保人员需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待新平台启用后及时到购药药店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

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如不能在暂停划卡前出院的,需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期间新入院治疗的,可先以自费形式登记入院,待新平台启用后,及时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并在出院时直接联网结算。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在出院时无法直接联网结算的,可以现金结算。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需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请以现金结算。

以上现金结算的医疗费用,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可在本年度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报销材料至市内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核报。

停机切换期间医保各项业务怎么办?

15日各类医保业务暂停后,参保人员需要在我市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有转诊证明转诊、门诊规定病种特殊待遇、康复医疗、家庭病床、特药待遇等备案业务的,由医疗机构医保经办部门先行收取材料;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包括居外、自主转诊及急诊)备案业务的,可通过市内各医保经办机构、江苏政务服务平台或其他线上经办渠道(包括电话传真、邮寄等)先行递交材料,待新平台启用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

线上暂时无法办理的业务,可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行办理,或转至线下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办理。

停机期间,各类参保征缴业务也无法办理,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可至医保各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备案,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进行集中补办理。

但已经进行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但没有缴纳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的人员,及已核定的参保单位,可正常办理缴费业务。

长期照护保险业务方面,暂停划卡期间,参保人员需办理失能、失智评定申请的,可通过照护保险窗口进行办理;享受居家上门服务的参保人员,由居家服务公司按计划进行上门服务。参保人员入住定点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先登记入院,由机构先做记账处理,待新平台启用后由定点机构与参保人员结算相关费用;需享受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服务的,参保人员暂不划卡,由定点辅具公司先行记账,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至定点辅具服务公司划卡结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