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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率先建立医保基金运行风险处置机制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3-26 字体:[ ]

为保障全市医保基金健康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和及时妥善化解基金运行风险,进一步做实做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我市研究出台了《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处置预案》。

一是明确六类风险情形。将基金面临参保人数、医保基金收入短期内骤然下降,基金支出异常增长且幅度较大,或当期基金收不抵支,或基金可支撑月数接近预警线,以及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医保重大违规事件,或医保信息系统突发重大故障不能正常运转等可能影响基金正常运行或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形,确定为基金运行风险。

二是遵循四项工作原则。明确风险处置应根据预防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坚持客观性原则,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突发重大风险要遵循及时性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风险处置、信息报送时应遵守保密性原则。

三是设立六个工作小组。明确风险处置的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设立全市医保基金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基金监测预警、医保政策调整、价格监测保供、舆情动态应对、基金监管防控、信息系统保障等六个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防控、及时处置基金运行风险。

四是建立四项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小组例会、日常监测预警、基金分析支撑和突发性风险报告四项制度,分一般(III级)风险、较大(II级)风险、重大(I级)风险三类,设置基金运行风险等级,规范报告和处置程序,努力把医保基金风险防控落到末梢、落在预防,构建起层层有任务、个个有责任的基金运行风险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