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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出台十项举措助力科学精准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市医保局出台十项举措助力科学精准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助力医药机构救治,注入医保资金强心针。提前预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资金,对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2个月医保资金,2022年度清算时不予回扣,对重点连锁药店提前预付1个月医保资金。做好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及时上解并足额预付新冠疫苗采购资金,及时高效结算费用,全力保障一线接种工作,助力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二是满足参保群众需求,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度。畅通“不见面”线上办理渠道,充分依托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线上办理全覆盖。提升线下“就近办”服务能力,依托“15分钟医保服务圈”发挥基层经办网点业务分流作用,为老年群体等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专设绿色通道,提供“预约办”“帮办代办”,全力保障群众医保服务需求。保障居家失能人员服务,对定点照护居家上门服务机构提前预拨1个月的照护资金,鼓励定点照护辅助器具服务公司为有需要的失能人员提供邮寄或配送服务。

三是开辟采购绿色通道,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建立疫情防控药品耗材绿色采购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药品(医用耗材)实施阳关采购平台随报随挂,第一时间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做好购药保障服务,以大型连锁药店为依托,力争每个街道开设一家24小时营业的医保定点药店,鼓励有条件的零售药店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允许因疫情原因无法自行前往药店的人员委托社区工作人员或家人代配药并刷卡结算。执行慢性病“长处方”政策,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明确、稳定且按照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诊疗医生评估后,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3个月,满足特殊人群基本用药需求。

四是优化医保支付政策,扩大待遇保障覆盖面。落实 “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经医保部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与线下医疗服务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保障群众就医待遇,中断参保缴费的人员在中断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的,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将2022年度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