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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医保改革任务 构建经办服务体系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07 字体:[ ]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落实“医保服务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改革要求,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为导向,积极构建“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通过提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以“群众便捷”为目标,推进权力下放。以省编办等三部门印发的《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为依据,全面梳理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在基层、在身边办理医疗保障服务事项。在如东县试点的基础上,坚持“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向基层赋权,将部分服务事项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着力打造医保经办服务事项“15分钟服务圈”。目前,各县(市、区)已全部赋权到位。同时,为支持苏锡通园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发展活力,赋予3类12项具体经办事项,设置过渡期,确保园区平稳高效行使职权。

二、以“融合治理”为抓手,推进事项下沉。为破解市辖区因无医疗保障派出机构,无法实施跨层级赋权的问题,积极与市辖区政府对接,提出医保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思路。通过“五建立一探索”(建立市、区联席会议、能力培训、清单调整、政策宣传、双向互动机制,探索正向激励机制),依托基层街道、社区为民服务大厅提供16项医疗保障服务,形成了医保政策能了解、基本服务能办理、社会风险能反馈的联动共治体系。

三、以“共建共管”为载体,推进服务前移。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特药待遇认定等8项经办服务事项下放到就医人员流量大、医保政策急需的医疗机构,推进“一件事”改革,有效解决参保人员医院、经办机构两头跑的问题。同时,实施“嵌入式”医保服务,积极推进与医院共建“驻点医保服务站”,将医保经办业务下沉,促进医院医保服务前置,为参保患者提供11项医疗保障服务,搭建医保、医疗服务共通、管理共融的桥梁,实现了医保服务网络延展。

四、以“一表集成”为标准,推进经办规范。建立全市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清单39项,编制对应的公共服务指南,通过“一表集成”实现全市医保公共服务都讲“普通话”。强化清单实施,组织全系统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开展多次集中培训,组织各地300余人次到市经办机构窗口轮流跟班培训。举办全市基本医保业务、照护保险业务2个专项技能比武竞赛,全面规范经办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