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居家照护服务企业申报照护保险定点协议管理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试行将居家照护服务企业纳入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协议管理的通知》(通人社规〔2017〕13号)规定,开展对居家照护服务企业申请纳入照护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工作,经受理、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认定南通远爱健康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基本符合定点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 日-2021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反映,联系电话:59000237。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的居家照护服务企业予以认定,纳入照护保险协议管理。
附件:
市区居家照护服务企业申报照护保险定点协议管理情况公示表.docx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