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调整部分精神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公示
为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与集中采购价格、医保支付标准相联动的调整机制,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有关规定,拟定了部分精神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月7日—1月1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59001572,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邮箱:ntjgzcc@163.com。
附件:部分精神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拟调方案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