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区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医保便民药店”示范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医保便民药店”有关建设标准规范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7号)、《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市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关于开展南通市“医保便民药店”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通医保中心﹝2023﹞40号)等文件要求,经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我中心对申请单位的协议履行、经营规模、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信用评价、供应保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经评选,认定南通普泽诚信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康福药店为我市“医保便民药店”示范点,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 2024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9000237。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予以认定为“医保便民药店”示范点。
附件:
南通市市区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医保便民药店”示范点名单.docx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