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南通市市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经南通健嘉康复医院(名单见附件)提出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申请,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对南通健嘉康复医院经过严格规范的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南通健嘉康复医院为南通市市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以上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相应准备工作,在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后,可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附件:南通市市区新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
南通市市区新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受理编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1 |
Y2025039 |
南通健嘉康复医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