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20-00233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通医保发〔2020〕51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转发《省医保局 省外事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医保局 外交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 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 1/2020-00233 |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
文号: | 通医保发〔2020〕51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转发《省医保局 省外事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医保局 外交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 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
转发《省医保局 省外事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医保局 外交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 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外事办公室、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省医保局 省外事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医保局 外交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外籍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费用结算和监测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市外事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联系人: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仇笑梅 0513-59001575
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周瑾雯 0513-85099268
南通市财政局 陈 晨 0513-85594203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汪正荣 0513-85053635
附件:省医保局 省外事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医保局 外交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