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020-00157 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通医保发〔2020〕33号
成文日期: 2020-04-13 发布日期: 2020-04-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2020-00157
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通医保发〔2020〕33号
成文日期: 2020-04-13
发布日期: 2020-04-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13 11: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医保发[2020]3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