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20-00157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通医保发〔2020〕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 1/2020-00157 |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
文号: | 通医保发〔2020〕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