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020-00577 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通医保发〔2020〕86号
成文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0-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2020-00577
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通医保发〔2020〕86号
成文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0-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9 14: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区各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

为做好2021年度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 具有市区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包括不在校的未成年人。

2. 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满三个月后的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二、缴费标准

1. 成年居民(18周岁及以上)个人缴纳430元,上述个人缴费标准中含20元大病保险和30元照护保险基金。

2. 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300元(含20元大病保险)。

3. 属于低保家庭成员、特困家庭成员(相应证件上的保障对象)、1—2级重残人员(只限本人)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件,特困供养对象和临时(享受民政救助)的大重病患者、困境儿童、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精减退职及重点优抚对象按民政部门的有效证明,个人不需要缴费,但需要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缴费时间

202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

四、经办要点

1. 2020年度正常参加居民医保的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经办人员须指导参保人员在税务缴费渠道查询并完成缴费(苏锡通园区下属张芝山镇社区由于区划调整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新参保人员,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经办人员须认真核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件,户口迁入的人员需录入迁入信息,做好参保登记工作,并指导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费;持我市居住证居民,可凭居住证或暂住证满三个月后在常住地乡镇(街道)、村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规定享受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缴费减免人员,凭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减免人员信息或本人提供的有效证明在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进行参保登记,并在系统中录入其减免的类型、减免的证件名称及号码、减免证件有效期,无需缴费。所有减免对象做到应保尽保,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减免人员信息以外的减免人员,留存减免材料复印件。

2. 具有市区户籍但不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居民医疗保险。因故无法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疗保险的,可至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站参加市本级居民医疗保险,按各年龄段标准参保缴费。

3. 各劳动保障服务所向市医保中心报送参保人员花名册、户籍迁入人员参保登记表和减免人员信息汇总表,市医保局、税务局每年将不定期对居民的有关参保原始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按规定办理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五、缴费渠道

居民个人可选择以下7种渠道缴纳居民医保:

1.南通医保APP。正常续缴2021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居民可下载南通医保APP缴纳居民医保缴费,同时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查询打印居民参保缴费信息。

2. 自助缴费机(小黄机)。居民可使用自助缴费机,通过读取身份证(或社保卡)或者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自助查询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信息,确认无误后刷卡或扫码缴款。

3. 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居民可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查看本人参保登记信息(初次登录需先进行实名认证),确认无误后勾选缴费。此外,该程序还可录入他人缴费信息代他人缴费。

4. 银联缴费码缴费。居民可扫描银联缴费二维码登录江苏税务社保缴纳,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后完成缴费。

    5. 银联POS机缴费。居民到劳动保障服务所(站)使用银联POS机缴费,通过读取第二代社保卡或者输入姓名、

身份证号码自助查询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信息,确认无误后刷卡或扫码缴款。

6. 银行柜面。居民个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就近到银行柜面查询参保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缴费。市区可以在以下银行办理:江苏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建行、江苏银行手机银行也可缴款)。

7. 卡扣方式。居民个人选择卡扣方式缴纳医保的,需到经办行柜面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录入扣款账户信息。协议签订后,只需保证集中缴费期间扣款账户余额足额可扣即可。目前,市区可到江苏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扣款协议签订。

六、票据获取

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打印电子票据。居民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首页点击右下角“公众服务”。然后点击左侧“特色服务”下“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选择参保地区为“南通”,输入验证码后提交,进入应用后,选择需要查询的社保电子票的所属起止,点击“查询”。勾选需要打印的信息,点击“开始打印”,下载保存或输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2. 居民也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纸质票据:

(1)通过银行柜面、手机银行或协议批扣的,可以在银行自助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2)通过自助缴费机(小黄机)缴费的,可在小黄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七、就医凭证

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应及时告知无社保卡居民到政务中心裙楼三楼24—26号窗口申办社保卡,领取就医凭证。其中:16周岁以上的需本人携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的可由家长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少儿户口簿代为办理。

八、优质服务

1.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服务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各保障所(站)应充分发挥征收网格办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居民医保征收网格化共治大格局,促进全面参保一个不少,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应参保人员底数,结合各自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公开缴费标准、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推出便民措施。

2. 要特别关注、关心孤寡、重病、重残、低保特困、老年居民等人员,有条件的要指派专人上门办理,确保不漏不缺,应保尽保。

3. 提醒本辖区内新生儿及时参保,新生儿参保也可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在公安部门进行出生户口申报的同时申请办理医保参保登记。

4. 加大宣传力度,对已缴费人员进行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对未在规定期内缴费的人员告知过渡期和缴费时间,并要求签字确认,并予以公示。

5. 及时核对缴费人员名册,对应缴未缴人员尽全力通知其在缴费期内及时缴费。

6. 各保障所(站)应在缴费期结束前仔细梳理未缴费居民的具体情况,并将未参保居民名单及未参保原因于12月底前送市医保中心居民医疗保险科备案。

7. 各保障所(站)要注意收集居民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建议,注意总结参保缴费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好的经办经验,及时报送医保中心居民医疗保险科。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热线:12345

社保卡咨询电话:59001284

医保参保咨询、办理电话:59001299

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地址: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312室。

税务缴费咨询热线:12366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医保发[2020]8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