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025-00450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通医保发〔2025〕35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7-10 | 发布日期: | 2025-07-14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2025-00450 | ||||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
| 文号: | 通医保发〔2025〕35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7-10 | ||||
| 发布日期: | 2025-07-14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名称: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23号)要求,经调查论证、征求意见、网上公示等程序,明确我市规范整合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标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项目。按照“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原则,省统一规范整合了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立“常规针法”等25项新的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现行55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2)。
二、明确项目价格。以资源消耗为基础,综合考虑规范整合后的中医类项目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要素,制定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不拉开医疗机构等级价差,不得上浮(附件3)。
三、支持项目优质优价。“常规针法”等中医针法类非药物治疗项目,按照医务人员技术等级分级定价,促进中医高质量发展。等级价差以政府指导价格为基础,副主任医师加收不超过10%,主任医师加收不超过20%。对于符合儿童加收情形的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可加收30%。
四、明确医保支付政策。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新增项目管理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通医保发〔2023〕23号)规定,明确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等级(附件3)。
五、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医保、卫健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做好规范整合后的中医类项目落地执行相关工作,跟踪监测执行情况,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及时报告。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5日执行。
附件:1.江苏省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停用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南通市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医保发[2025]35号+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通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针法、骨伤和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