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023-00149 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通医保发〔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明确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1/2023-00149
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通医保发〔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明确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关于明确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29 16: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5号,附件1),现就明确我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知如下:

一、确定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和政府指导价

按照“诊察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实施全流程调控,明确我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调控目标为种植全过程的诊察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

根据调控目标必须留出3%余量的要求,确定我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政府指导价(附件2)。

二、规范整合口腔种植类价格项目

按照“服务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省统一规范整合了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新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3),停用现行16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4)。

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提供“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专用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三、明确口腔种植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按照“以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明确规范整合后的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格(附件3)。

四、加强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指导

各地医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医药价格管理职责,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做好专项治理落地实施相关工作。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内的服务构成,防止另立名目收费。要通过医保部门网站等渠道公示参与口腔种植专项治理的医疗机构名单、执行价格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为患者就医提供指引。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2. 南通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和政府指导价

    3. 南通市口腔种植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4. 停用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通医保发[2023]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