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23-00033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通医保发〔2022〕70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2-19 | 发布日期: | 2022-12-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
索引号: | 1/2023-00033 | ||||
分类: |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 ||||
文号: | 通医保发〔2022〕70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2-19 | ||||
发布日期: | 2022-12-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79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与二类医疗机构比价合理的原则,明确一类和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格(相关项目价格由具备项目开展资质的一类和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25日起执行。
附件:1.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2.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