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022-00522 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通医保办发〔2022〕83号
成文日期: 2022-11-08 发布日期: 2022-11-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区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2022-00522
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通医保办发〔2022〕83号
成文日期: 2022-11-08
发布日期: 2022-11-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区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区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1-11 15: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区各学校:

为做好2023年度市区(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在市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册学生(含保留学籍)。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要求,在校学生应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度各在校学生、在托幼儿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中小学在校学生、在托幼儿仍为530元;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仍为330元。个人缴费中包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

其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大重病患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提供相应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

2023年度筹资标准中个人缴费以外的部分由政府财政补助。

三、缴费时间

2023年度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

凡在申报期内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学生,按规定可及时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待遇。集中缴费期结束后补办理的,在缴费次月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四、人员申报

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网上申报,确保参保学生基本信息准确。续保人员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需变更的,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市区各医保经办窗口变更后再进行申报。网报请登录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nantong.gov.cn/),在“公共业务——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学校登录——学校网厅登录”。

五、参保缴费流程

(一)学校经办人按学校在册学生名单(不包括减免人员)全量申报参保登记信息。2022年度中断参保,需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的学生,学校单独汇总,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补缴。申报期内缴费后,从2022年9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学生参保信息交互至税务部门后,学校可以通过原有收缴渠道集中收缴后至税务部门统一申报缴费;也可以组织学生和家长通过税务各缴费渠道自主缴费。所在学校应负责指导、督促学生及家长及时缴费。学校经办人应及时通过医保网厅查询已缴费学生名单,对未缴费学生及时提醒缴费,确保在校学生应保尽保。

(三) 各学校将学生参保减免的人员,按减免模板进行汇总,申报人员基本信息成功后,携带有效减免材料,至各级医保经办窗口申报参保审核。

(四)中小学生参保业务申报,选择中小学生参保信息录入(批量),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选择大学生参保信息录入(批量)进行申报,选错模块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需要先办理停保再重新登记。

六、保费解缴

(一)集中收缴。学校集中收取医保费后,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好税务部门提供的EXCEL表,携带电子表格至税务服务大厅申报解缴保费;也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城乡居民虚拟户)进行线上申报缴费。

(二)自主缴费。选择自主缴费的学生或家长,在手机上使用南通医保APP、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云闪付进行缴费;或通过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使用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银联POS机缴纳;也可以就近到银行网点缴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南通农商行,江苏银行)。

(三)票据获取。缴费人员可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公共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4433/zrr/templates/dzswj/sbf/sbfjnpz/sbfdzpzdy_new.jsp),进行查询打印。

七、就医凭证

我市已全面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功能,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可在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扫码结算医保费用,更加便捷、安全,推荐广大家长和学生使用。家长和大中专院校学生可通过“南通医保”APP、微信、支付宝等国家医保局授权渠道激活。未成年学生家长可在安卓、苹果官方应用商店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在线办理”的“亲情账户”,按提示绑定子女医保电子凭证。



新参保未办理社保卡的学生,可至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成年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代办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办理;未成年人可由代办人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七周岁以上人员还需提供一张近期免冠高清白底证件照。港澳台籍或外籍参保学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证件办理,学校也可以为新参保学生批量办理社保卡。病历本及封面至政务中心三楼75号医保窗口领取。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保障。参加医疗保险是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保障学生健康权益的高度,积极推进2023年度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

市医保部门负责组织推进在校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做好参保业务的培训和指导。

市税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医保费征缴,持续优化缴费服务,联合医保部门共同开展医保缴费政策宣传工作。

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发动在校学生参保,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各学校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参保组织等工作,将符合参保减免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医保、税务、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本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扎实有效推进学生参保工作。市医保部门将联合税务、教育部门,定期通报集中缴费期间各学校2023年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情况,确保在校学生参保全覆盖。

九、联系方式

医保政策咨询热线:12345

税务缴费服务热线:12366

社保卡咨询电话:59001284

参保咨询电话:59001887

医保电子凭证咨询电话:59001536

医保经办地址:市政务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三楼);崇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区(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便民服务中心);崇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北区(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696号和丰大厦B座);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中裙楼2楼);苏锡通园区(南通市苏锡通园区海伦路80号苏锡通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通州湾示范区(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

办税服务厅地址:市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一楼);崇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区(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便民服务中心);崇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北区(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A座);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裙楼一楼);南通市政务服务通州湾分中心办税服务厅(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滨海大道66号二楼)。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南通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8日


通医保办发[2022]83号.docx